为了提高河南建设绿色产业品牌培育和推广联盟(以下简称“联盟”)会员的工作积极性,促进联盟科学高效地开展活动,经主席团研究讨论通过,特制定本试行办法。
第一条 信用贡献值积分是考核会员单位工作业绩的一项重要指标,具有科学性与实用性。
第二条会员年度基础贡献值积分。会员单位年度基础积分与其所任职务的会费标准相对应,即会员单位所交会费的金额便为该单位的贡献值年度基础积分。如,会员单位费用为2000元,积分为2000分;以此类推。
第三条 会员单位带动介绍发展一家新基础会员并通过审核,获增1000积分。
第四条在联盟举办的大型活动中,会员单位或其发展的非会员赞助商,其赞助现金的,会员单位可获增赞助同等金额的积分;其赞助礼品的,联盟将酌情给予会员单位赞助货物价值的1/2积分。
第五条会员单位捐赠现金的,按照现金的金额积分,捐赠物品的,按照货物价值的1/2积分。
第六条会员单位积极报名参加联盟组织或指定的会议、交流或会员单位走访活动,准时参加的单位获增200积分,已经报名但无故缺席的会员单位将被扣减100积分。
第七条 积极促进内循环,会员单位购买方会员单位的货物的,提供交易清单,按照交易额的千分之一积分;销售方亦同之。
第八条会员单位在朋友圈里分享、转发有关联盟活动的信息,每分享一次(按截图),获增20积分。
第九条积极落实联盟的临时工作安排,酌情加分。
第十条会员单位年度积分超过会员会费积分部分,作为下一年度会费的减免积分;如达不到年度积分,为不合格会员,第一年给与警告;第二年考核还是不合格,将清退。
第十一条贡献值作为联盟年度评先、晋升、会费减免的依据。
第十二条贡献值作为联盟组织外出考察、项目合作、市场优先的依据。
本办法于2025年5月10日首届联盟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生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