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总 则
第一条 联盟的名称 河南省绿色建设产业品牌培育和推广联盟,简称“豫建品”。
第二条联盟的性质 联盟由从事建设产业品牌研究、诊断、设计、推广、营销、评价、培训及其相关业务研究机构、社团和行业组织、知名企业、强势媒体自愿组成的,集联合性、专业性、行业性、产业性于一体的社会经济合作组织,是河南建设产业品牌研究和开拓的先锋。
第三条联盟的宗旨 执行党和国家品牌发展政策,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,以品牌发展为抓手,以互帮互助为纽带,以合作共赢为目的,充分利用市场规律,构建产、学、研、联、资多方合作的孵化交流平台,集聚行业力量,着力质量、创新、服务、知识产权的研究和引进,推动建设品牌培育评价标准和规范的修订和编制,加大优质品牌的推广应用,培育全产业链分类品牌,强化建筑全生命周期的数据资产体系构建,提升本土建设品牌知名度、美誉度和市场竞争力,为河南建设行业品牌发展提供全面支撑。
第四条联盟目标 打造新时代河南建设强势产业品牌,引领品牌新质生产力,让建设企业因品牌而伟大。
第五条基本原则
1.维护联盟声誉。拥护联盟章程,维护联盟权威,执行联盟政策,捍卫联盟声誉。
2.增量发展原则。围绕“增量”导向,引导行业技术创新和工艺更新,着力绿色建材、绿色建筑、数字化发展、跨行业融合发展的不断升级,促进建设行业性质生产力体系构建。
3.品牌发展原则。树立绿色品牌,明确品牌定位,执行品牌战略,着力专精特新,培育品牌软实力,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,强化推广,提高品牌声誉和美誉度,满足更多客户体验,获得较高品牌溢价。
4.抱团发展原则。落实国家内循环战略,联合产业上下游,集中头部企业,优势互补,强强联合,形成具有河南特色的强势产业品牌,共同拓展国内外低碳绿色市场。
5.加盟自愿原则。本联盟为自愿结合的社会组织,企业根据实际需求,决定是否加入,也可以随时退盟。
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
第六条联盟领导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。
第七条联盟发起单位:知名企业、强势媒体及相关研究机构、社团和行业组织等数十家单位。
第八条联盟组织架构
1.主席团为联盟的最高决策机构,指导联盟开展工作,决定联盟重大事务。主席团设主席1名,常务副主席1名,秘书长1名,副主席12名;为提升联盟的权威性,联盟根据实际发展情况,聘任名誉主席或顾问若干。主席团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,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。
2.秘书长组织并领导联盟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,对主席团负责。秘书处设置专职秘书长1名,专职副秘书长1至3名,兼职副秘书长若干名。秘书处根据需要,可以设会员部、战略部、知识产权部、宣传部、会展部、法律事务部、数字经济部、碳汇部、投融资部等机构。
3.成立品牌专家团,设首席专家1名,核心专家和专家各若干名。
第九条联盟主席团的职权
1.提出本联盟章程修改草案;
2.推选和罢免联盟秘书长、主席团成员、首席专家;
3.聘任或辞退名誉主席、顾问;
4.审议联盟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;
5.讨论并决定联盟的重大事宜。
6.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联盟成员大会。
第十条 联盟主席的职权
1.领导联盟开展全面工作;
2.负责主席团全面正常运行;
3.考核主席团成员履行联盟章程和规定情况,提出任用和罢免建议,提交主席团审议;
4.监督、检察秘书处落实主席团决议情况;
5.提出联盟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;
第十一条秘书长的职权
1.主持联盟秘书处日常工作,制定秘书处日常管理办法,组织实施秘书处工作,监督工作进展情况;
2.任命副秘书长及秘书处成员。
3.召集和主持联盟主席团会议;
4.不定期汇报主席团决议的落实情况;
5.代表本联盟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和参加各种重大活动。
第三章主席团选举办法和任期
第十二条选举办法
1.盟员差额推选主席团候选人;
2.主席团选举主席团主席、副主席、秘书长;
第十三条 联盟任期
1.主席团一届任期5年;
2.根据行业发展情况,结合主席团成员自身作用和积极性,由联盟主席进行动态考核,提出罢免和增选建议,确保主席团权威性和活力;
第四章 联盟的主要任务
第十四条 做好纽带: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、呼吁联盟成员的意见和建议,争取稳定的生存空间和更广阔的发展空间,维护盟员的正当合法权益,担任政府和盟员之间的纽带和协调职能。
第十五条 品牌培育:强化企业的商标、专利、著作权注册,保护品牌无形资产;做好cis视觉体系;培养品牌人才,推动品牌战略实施,提高企业竞争力,联合专业机构开展品牌价值评价,积极申报“美豫名品”。
第十六条 品牌宣传:强化品牌推广,讲好品牌故事,增强品牌美誉度和知名度,提升低碳企业品牌价值,增强企业竞争力,塑造建设产业强势品牌;透过媒体平台,向社会推荐联盟品牌企业,提高联盟影响力,在社会上营造认识品牌、喜爱品牌、使用品牌的氛围;
第十七条 品牌营销:构建联盟产业品牌内循环机制,促进联盟内成员之间相互帮助、减少无序竞争、内部采购、共同发展,推动联盟成员内优先采购和选用。整合联盟资源和优势,分工合作,强强联合,共同承接国内外大型低碳工程和项目。促进联盟成员对外交流合作,推动低碳产业链和产业发展环境的不断进步。
第十八条 做好管理:制订完善的盟员管理和考核制度,根据盟员单位的贡献值,作为盟员单位晋级、评先、参加活动以及缴纳会费的重要依据。
第十九条 应急处置:制订品牌应急方案,协调解决贸易摩擦和贸易壁垒,及时妥善处理品牌危机。
第五章加盟条件和程序
第二十条申请加入联盟的成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1.诚信经营的独立法人单位,在行业内处于领先位置。
2.热衷于低碳建设,推动企业品牌化发展。
3.拥护本联盟的章程,履行本联盟的各项义务。
第二十一条申请加入联盟的程序如下:
1.填写《加盟申请表》,提交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;
2.秘书处初审后报主席团会议审议;
3.经主席团授权,秘书处可审批新会员并报请下次主席团会议确认。
第六章联盟成员的权利和义务
第二十二条联盟成员平等享有联盟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:
1. 享有免费入驻《乐长年建品商城》;
2. 享受联盟所提供的品牌诊断、品牌包装、品牌推广、品牌数字馆建设等优先权;
3. 以优惠价参加联盟主办的培训、研讨、联谊会、展览会及品牌发展论坛等活动;
4.经联盟秘书处书面批准,联盟成员可以联盟名义举办活动;
5.对联盟秘书处工作提出建议、意见并进行监督;
第二十三条联盟成员应履行联盟章程规定的各项义务:
1.遵守本章程,执行联盟决议,遵守行规行约;
2.承担联盟委托的工作,支持和积极参加联盟举办的各项活动;
3.缴纳会费。
第七章 退出和除名
第二十四条凡依法破产、关闭、解散、注销的联盟成员,即自动失去成员资格。联盟成员因自身原因可以退出本联盟,需提交书面申请。退出本联盟的成员不得再以本联盟成员的身份开展活动。
第二十五条对于背离联盟宗旨,违反本章程中的义务规定条款并协商无效的成员,本联盟将做除名处理,通报联盟所有成员,停止其一切联盟内部活动。
第八章经费来源
第二十六条 主要经济来源
1.会费;
会费标准:会员单位0.2 万元/年,副秘书长单位 0.5 万元/年,副主席单位 1 万元/年,常务副主席单位 2 万/年,主席单位 5 万/年。
2.赞助;
3.培训、会展、咨询等服务收费;
4.联合开展项目的信息服务费;
5.其它合法收入;
第二十七条 经费的开支与管理
1.预算制,有计划的开支,做到收支平衡;
2.审核制,秘书处申报每月计划,由主席团审核同意方能执行;
3.签字制,经办人、财务人、秘书长签字后,方能报销。
4.监督制,成立3-5人财务审核组,对于财务使用、审批层序等提出监管建议。
5.公开制,定期对盟员公开收支财务情况;年度盟员大会,有年度财务使用报告。
第九章其它
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或有关条款,经主席团通过,可对本章程进行补充或修正。
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于2025年5月10日首届联盟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生效。
第三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联盟所有。